西安市将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报销标准,不少读者咨询,城镇居民医保何时才能提高?记者昨日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报销标准预计在下半年提高。
西安市人社局副局长黄祥水说,为方便参保职工就医、报销和就近办理业务,还将进一步下放事权,强化属地管理。 据了解,在下放事权中,西安市人社局将把职工和居民医保的17种门诊慢性病(包括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肾小球肾炎、高血压病Ⅱ期、高血压病Ⅲ期、帕金森综合征、脑血管病恢复期、红斑狼疮、多耐药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精神疾病、肺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血友病、恶性肿瘤晚期、白血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门诊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等门诊特殊病种的费用报销工作下放到参保人员所在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以方便患者报销。目前,西安市人社局正在和区县协调,尽快将该事权下放。同时,今年将有80家医院实施联网实时结算,这样用医保看病时就不用垫付资金,而且医保报销在出院时就可以实时结算。预计到今年年底,实施实时结算的医院将达200家。
西安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吴建东说,此次职工医保报销标准提高后,居民医保报销标准也将提高,至于提高多少,目前还在测算中,预计到下半年政策就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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