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健全险资运用风险控制机制,制定发布《保险资产托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昨日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目前,我国保险资金配置的空间基本接近国际成熟保险市场的水平,但是新的投资渠道也意味着新的风险因素,必须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吴定富强调,资金运用风险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风险来源之一,从目前情况看,无担保债券、不动产、非上市股权等新的保险资产投资渠道都是风险相对较高的领域,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相对突出,并且具有一定的顺周期特性,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很高。
“保险业在相关的投资领域缺乏经验和人才,对涉足这些领域的潜在风险更应该高度警惕。”他说,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保险公司对保险投资收益寄予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在资产配置上盲目追求高风险投资,有的甚至存在投机和赌博心理。另外,有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存在问题,保险产品开发和资产管理脱节。
吴定富特别强调,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能否守得住防范系统性风险这条底线,直接关系着被保险人是否能得到及时偿付,影响着金融市场是否能平稳运行。“因此,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必须切实消除监管真空。”他说。
吴定富表示,下一阶段,要把完善保险资金运用能力标准体系作为资金运用监管的重要手段:一方面,针对不断拓宽的投资渠道,对境外投资、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等创新型投资业务制定能力标准;另一方面,针对资金运用专业化趋势和风险防范的要求,对受托第三方业务以及技术系统、业务流程等制定基础性能力标准,推动保险机构提升投资能力。
“各保险机构要把提高投资能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吴定富说,保监会同时将以在线监管和实时监管为目标,加快开发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推动监管方式由事后被动监管向事前、事中的主动持续监管转变。“根据新会计准则和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资金运用监管指标体系。”
另外,要健全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机制,加快推进资产托管制度,制定发布《保险资产托管管理暂行办法》,督促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托管。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开业前必须建立资产托管制度,提高保险资产运作透明度。此外,要继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吴定富强调,在进一步强化监管的同时,保监会支持和鼓励业务创新。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在风险可控、收益合理、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债权、股权、不动产等投资计划和投资组合产品,缓解金融工具不足、资产配置困难等现实问题,稳定投资收益。顺应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推动保险资金运用模式由账户化向产品化转变,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透明度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