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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

2015-12-24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答: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7个基本原则<br />问:2010年3月1日施行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答: A <br />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规定,公... 答: A 本小题考查的是合法权益。从公民的角度看,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自觉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①②符合题意。 <br />

新一站保险网12月24日讯:为规范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推动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投资运作风险,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

《3号准则》共八条,对保险机构披露举牌信息进行了重点规范。一是列明披露的情形。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应按照要求进行披露。二是明确披露内容。除披露相关股票名称、代码、公告日期、交易日期等基本信息外,还应披露资金来源、投资比例、管理方式等信息。运用保费资金的,应列明相关账户和产品投资余额、可运用资金余额、平均持有期及现金流情况。三是规范披露方式。明确披露的时间和要求,增强操作规范性。同时,为增强政策覆盖面和公平性,《3号准则》要求保险集团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适用本准则,保险资新一站资境外市场上市公司股票,达到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举牌标准的,参照适用本准则。

《3号准则》的发布是贯彻国务院“放管结合”精神,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提升保险资金运用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有利于丰富和完善资金运用信息披露系列规则,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体系;二是有利于在充分尊重投资市场化原则基础上,督促保险公司切实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三是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经营透明度,防范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014年以来,我会陆续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关于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多项政策,《3号准则》作为上述政策的后续措施,旨在构建完整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防范政策体系。下一步,我会还将在偿二代框架下,坚持保险资金运用为保险主业服务不动摇,进一步采取提高资本约束、完善比例监管政策等措施,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由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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