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议保险资金进入商业贷款领域的理由,他给出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我国金融机构间资产分布不均衡,过度集中于银行,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金融安全。2010年末,全国银行总资产超过94万亿元,在金融机构资产中占比约90%,而保险业总资产仅为5万亿元,在全部金融资产中占比不超过5%。从美国、英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来看,金融机构资产占比相对比较均衡,没有“一枝独大”的问题。
第二,从金融资产发挥的作用来看,银行资金处于短期长用,保险资金是长期短用。目前保险公司中的寿险负债,其负债期限平均超过15年以上,而目前保险资金可运用于投资渠道的,平均期限不超过10年,寿险资产运用存在着比较大的资产负债久期缺口。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比例投资于中长期贷款,在解决金融机构期限结构失配的同时也解决保险资金运用中的资产和负债久期不匹配的问题。
第三,从我国广大群众的需求来看,化解风险更需要保险业提供保障。对老百姓而言,在不同金融机构中分配资产,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风险。如果允许保险资金进入商业贷款领域,可以提高保险业的竞争力,有利于做强做大,从而提高保险业对广大群众的吸引力,从而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社会风险的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