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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下发意见开闸同意保险险资试水

2015-07-0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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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保险公司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和资金融通功能,积极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其中就包括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保险公司以股权、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民生建设和重点工程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日前获悉,近日,保监会向各保险资管公司下发了《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试点业务监管口径》(下称《监管口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保险资管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正式开闸。”同时也意味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发行人(SPV)身份“正名”。

  实际上,在业内人士眼中,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业务最有望成为保险资管公司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平台。资产证券化对于当前中国融资成本高涨、信贷存量规模巨大的中国信贷市场而言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保险资管公司SPV身份“正名”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由于监管方的不同分为三类:一是银监会审批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二是证监会审批下的券商资管专项资产证券化和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而前两类更接近于实际意义的资产证券化。随着资产证券化窗口打开以及市场的不断成熟,资产证券化的主管单位纷纷向市场释放放开审批的信号。

  据了解,今年1月,有关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据保险资管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出台的《监管口径》相当于细则。”

  事实上,保监会曾于2013年8月公开表示,鼓励保险公司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和资金融通功能,积极探索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包括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一位资管业内人士分析:“《监管口径》意味着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发行人(SPV)身份"正名"。”《监管口径》对使用范围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受托人,按照约定从原始权益人受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得基础资产,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发行收益凭证的业务活动,《监管口径》。适用

  下半年将获实质性进展

  目前,保险资管公司可发行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不动产计划、保险资管产品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四项工具中,前三项均实行注册发行制,只有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仍实行审批制度。不过对比前三项,项目资产计划则有更大的创新空间,上述资管业内人士表示:“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或将成为今年下半年保险资管领域业务创新的主题。”

  对于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保监会的监管初衷是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不只是简单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的基础资产不只是抵押物,而应当自身具备现金流,并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

  据了解,多家保险公司均在备战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对于保险资管公司而言,随着收益率的全面上升,以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为基础开发的资管产品,不仅在保险资金的配置上较有意义,还可以吸纳其他外部资金,进而为保险资管公司提供更多的管理费收入。

  此前,曾有保险资管内部人士表示:“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很可能在下半年获得实质性进展。”

  实际上,中国的资产证券化正面临着这样一个时间窗口,政策方面,监管部门释放的改革信号基本上可以确定今年下半年将是资产证券化“开闸放水”的契机,而这其中最主要的是审批制改备案制,事前监管转向事后监督。

  鉴于资产证券化在中国还处于试点阶段,而且产品和投资者的成熟程度远逊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且中国整个债券市场仍然没有实现完全的注册制,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除了由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资产证券化票据之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证监会发行的权益类产品资产证券化执行的都是审批制,整个审批流程复杂且耗时,最常见的时间周期为5~6个月。

      保险公司人士表示:根据要求,需要及时向保监会上报支持计划定期和不定期管理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基础资产运行情况、业务参与人的履约情况、支持计划账户资金收支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对支持计划年度运行情况的审计意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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