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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保险中介股权信息监管改革试点工作

2015-12-0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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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多达2514家,仅上海就有214家,监管难度较大,为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经中国保监会同意,由上海保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管理与维护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信息登记系统,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审慎性监管。

  为创新保险中介监管,繁荣和发展保险中介行业,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深化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上海近日率先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信息监管工作改革试点。

  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表示,“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多达2514家,仅上海就有214家,监管难度较大。特别是其股权变更呈现数量多、频率高、无规律的突出特征,且保险监管部门与工商管理部门股权信息缺少互联互通,给传统保险中介监管方式带来巨大挑战。”

  此次股权信息监管改革采用“互联网+保险中介监管”的方式,由保险监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第三方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以创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信息登记机制为切入口,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的监管。

  据记者了解,此次股权信息监管改革突出委托管理,强调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监管。经中国保监会同意,由上海保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管理与维护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股权登记系统”),负责审查信息的完备性。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审核股权信息合规性,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审慎性监管。股权登记系统信息与上海市工商局掌握的股权信息互联互通,上海市工商局可以使用该系统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施管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按规定向股权登记系统提供本机构的基本信息及股权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完全责任。社会公众可通过股权登记系统查询相关信息,进行社会监督。

  股权信息监管改革突出审慎严谨,强调信息真实完整透明。监管部门出台股权信息监管改革配套制度办法,全流程电子化监管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变更,分层分类开放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信息,从源头审慎监管保险中介机构。全面登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基本信息,重点登记股权(出资)信息,并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对其登记信息负完全责任的前提下,由系统自动与工商管理部门掌握的信息定时比对,对不同参与主体分层次开放信息。

  股权信息监管改革突出优化服务,强调安全便捷高效。建立7×24小时全天候电子化股权信息登记和管理平台,制定股权信息登记和管理的程序性、标准化流程,实现登记、管理和查询的即时性、远程性、便捷性,采取制度与技术多种手段保障系统内信息安全,实现保险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信息传递互联网化、与工商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电子化,方便了各参与主体,提高了监管效率。

  裴光表示,目前股权信息系统主要是登记上海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息。本着服务、开放、发展的理念,也为扩大用户使用范围、对接保险业未来其他系统等预留空间。

  记者了解到,股权信息监管改革于2015年9月1日启动。作为保险中介监管制度中的一项重大突破,这项改革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创新精神。这项改革试点的实施,有利于规范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进而促进保险中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培育和发展保险要素市场进而丰富和完善上海金融市场体系,有利于加快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进而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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