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的解析

2015-12-0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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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坚持“开门搞改革”,注重广泛听取市场各方意见,凝聚行业共识。同时,也十分重视其他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努力做到互相理解支持,协商一致做好工作。年初,围绕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发展相关问题,我们设计了详细的调查问卷,请保监局从实际情况出发,逐项提出意见建议。2015年2-3月,召开了18个座谈会,充分听取保监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中介市场一线业务人员的意见建议。

9月23日讯:近日,中国保监会出台了《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改革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清理整顿工作自2014年4月启动以来,对保险中介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系统的检视。清理整顿拉开了改革创新的序幕,下一阶段面临的任务更重,只有全力推进保险中介市场深化改革,才能延续、巩固、深化清理整顿成果。我们认为,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工作是解决保险中介市场突出问题的根本出路,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应对经济社会变革挑战的必然举措。

二、《改革意见》对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发展有何意义?

答:《改革意见》在哪些领域发挥引领作用?《改革意见》规划了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系统地回答了保险中介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是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和监管的重要文件。主要具有以下四个意义:

一是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消费者是保险市场发展的根基,保险中介监管工作始终把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根本目标。《改革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体制机制,完善中介市场改革发展的监管制度,更好地满足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

二是有利于促进中介自身变革发展,提升保险中介机构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改革意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开放活前端,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中介机构积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险管理与保险安排,引导推动保险中介走上良性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三是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的转型升级。保险中介市场改革是保监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利于保险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必将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其他相关领域的改革,极大释放行业发展潜力,促进整个保险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有利于促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深化改革着力转变职能,强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着力转变监管方式,在放开前端的同时,管住管好后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三、《改革意见》确定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改革意见》把服务保险业发展大局、推动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最基本的出发点,明确保险中介市场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放开放活前端,管住管好后端,健全支持鼓励行业创新变革的体制机制;培育龙头型保险中介机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个人代理人群体等多层次的中介市场主体;建成功能定位清晰、准入退出顺畅、要素流动有序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形成主体管控有效、行政监管有力、行业自律充分、社会监督到位的四位一体保险中介监管体系,促进保险中介更好发挥对保险业的支持支撑作用,服务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改革意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全面落实中央深化改革精神,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该放的大胆放、放到位、放到底,把经营自主权还给市场;该管的大胆管、管到位、管到底,不折不扣履行监管职责。

二是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加强顶层设计,着眼长远发展,增强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分清轻重缓急,着力解决当前主要问题和矛盾,制定实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渐次推进。

三是支持试点,鼓励创新。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先行先试和创新变革,不断总结推广改革成功经验和做法。

五、《改革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改革意见》部署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着力完善准入退出管理,建立多层次服务体系;二是着力鼓励推动变革创新,提升中介服务能力;三是着力强化自我管控,促进行业提质升级;四是着力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五是着力加强组织建设,注重行业自律作用;六是着力加强信息披露,发挥社会监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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