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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牌照审批开闸 支持专业中介机构上新三板

2016-03-1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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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召开2015年全国保险中介监管工作暨深化改革动员会,全面部署了深化保险中介改革任务。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将由此迈入一个新阶段。另据新闻通气会上透露,保险中介牌照审批很快就会开闸。

日前,保监会召开2015年全国保险中介监管工作暨深化改革动员会,《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同步亮相。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全面部署了深化保险中介改革任务。自2014年4月启动保险中介市场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后,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将由此迈入一个新阶段。

另据保监会中介监管部副主任赵巍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保险中介牌照审批很快就会开闸,支持专业中介机构上新三板。

同时,保监会鼓励行业创新变革,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型保险中介,同时还会发展一大批小微型、社区化、门店化经营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

保险中介云平台筹建中

自2014年4月启动以来,保监会对保险中介市场进行了一轮全面的清理和整顿。经过此轮清理,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2500多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1万多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500多万人。赵巍称,在如此体量及规模的保险中介市场面前,传统监管模式受到严峻挑战。未来将着重强化非现场监管,运用“互联网+”的方式探索一条监管新路,大力推进新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目前,正以保险中介交易为主线建设开放式资源平台,即保险中介云平台。监管机关将通过中介云平台随时掌握市场交易情况,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线索,第一时间处置可能发生的风险,有力打击违法违规,防范化解中介风险。

《改革意见》明确保险中介市场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放开放活前端,管住管好后端,健全支持鼓励行业创新变革的体制机制;培育龙头型保险中介机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个人代理人群体等多层次的中介市场主体;建成功能定位清晰、准入退出顺畅、要素流动有序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形成主体管控有效、行政监管有力、行业自律充分、社会监督到位的四位一体保险中介监管体系,促进保险中介更好发挥对保险。

支持专业中介机构上新三板

《改革意见》明确,保监会鼓励专业中介机构兼并重组。支持专业中介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和交易股权,允许专业中介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管理层股权、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目前机构到新三板挂牌的意愿强烈,只要有利于机构发展,保监会将支持。”赵巍称。

目前,已有4家保险业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根据其半年报,这4家新三板上市保险类机构今年上半年合计实现净利润2030万元,同比增速为211.8%。

《改革意见》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重要举措还包括: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保监会切实贯彻落实简政放权精神,取消保险中介包括“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险专业代理、经纪机构“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及解散退出审批”在内的8项行政许可,并将机构审批由前置改为后置,给市场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束缚。

《改革意见》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强化市场创新和体系建设。一是准入方面。按照《改革意见》精神,将适时考虑降低注册资本金,具体数额将体现在新的监管规章中。二是创新方面。鼓励专业中介机构探索“互联网+保险中介”的形式,形成新的业务平台。三是发展方面。鼓励专业中介机构走差异化发展之路,积极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为“一带一路”战略和海外项目提供风险管理与保险安排服务。支持专业中介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和交易股权。

推出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

保监会鼓励行业创新变革,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型保险中介,同时还会发展一大批小微型、社区化、门店化经营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形成一个自主创新、自我负责、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的独立个人代理人群体。“独立个人代理人”,意味着保险中介不再只是大公司,“夫妻店”将成为可能。“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试点已经启动。据悉,一家中型产险公司已在5个省市进行专属门店试点。宁波已经出现个人保险工作室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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