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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1-1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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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基本失业保险的不断普及,为保障更多职工的基本生活,同时促进就业,滁州市先后针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多项调整,其中包含了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降低失业保险的缴费费率等,近日更是出台了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新一站保险网11月07日讯,据滁州网报道,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引导和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预防和减少失业,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凡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于今年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相关证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辖区社保中心填写申请表。

经核验、公示后,由社保中心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如所在企业已享受过就业资金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职工享受的技能提升补贴将减半发放。

在此之前,各地也在不断调失业保险相关待遇,而滁州市更是经历了工伤保险稳岗补贴、工伤保险费率降低等新政的普及,由此可见,国家越来越重视人民基本生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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