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3号重疾险条款有哪些?
1、投保年龄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公司接受的本合同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二十八日至六十周岁。
2、保险期间
该合同保险期间分为以下两种:
(1)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一日二十四时止;
(2)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3、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保险责任和可选保险责任,可以单独投保基本保险责任,也可以在投保基本保险责任的基础上投保可选保险责任,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基本保险责任
合同基本保险责任包括“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被保险人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四项。
(2)可选保险责任: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金
达尔文3号重疾险免责什么内容?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再次患恶性肿瘤或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或导致身故、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自伤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