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保险营销员都是我国保险销售,特别是寿险销售的主力军。2007年,45.4%的保费收入由保险营销员实现,其中寿险的54%和财险的27%都由保险营销员销售。保险营销员大军由2006年末的146.8万人发展为2007年末的201.5万人,将保费收入的增长率与保险营销员的增长率一比就会发现,保费收入的增速抵不过保险营销员的增速,也就是说,近几年,保险营销员的销售效率是呈现下降趋势的。2006年,每增加1%的营销员数量将使保费收入增长4%,而2007年,每增加1%的营销员数量使保费收入增长率降为0.7%。1992年友邦带来寿险营销员体制以来,这种制度的缺点已经日渐显现。一方面,营销员的地位低下,大进大出现象明显。另一方面,营销员的销售效率开始下降。保险营销员制度的改进,需要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组织形式的变更上入手。
目前,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员工,没有固定工资,保险营销员缺乏归属感,流失现象严重。其次,从目前的佣金提取方式来看,首期手续费所占比例过高,导致大量退保的发生。再次,我国对保险营销员征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双税种,在展业成本日益提高的情况下,也给保险营销员过高的税收负担。保险营销员体制存在的种种问题,都需要保险公司从内部加强管理。有人提出,将保险营销员纳入保险公司的员工编制就能解决这些问题,然而,200万的营销员大军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沉重的负担,国外也没有类似的做法。笔者认为,引导保险营销员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转移能提高销售效率。
其一,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离不开专业化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主要承担产品开发、核保、核赔和业务管理等保险业务的经营,而将产品的销售、承保、售后服务交由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办理,理赔案件的估损及理算则交由保险公估公司办理,从而提高保险经营的效益。在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专业中介实现的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60%,而在我国这一比例仅为4%。保险专业中介公司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其二,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员工能够代理多家公司的保险产品,在金融混业经营的背景下,能够给予投保人更大的选择空间,也有利于销售人员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保险专业中介公司的员工,能增强销售人员的归属感,也便于公司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有利于保险业的诚信经营。
其三,保险专业中介公司,尤其是保险经纪公司,以经营团体险和企业财产保险为主,一方面,这些险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手续费率比较高;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对销售人员的要求,中介公司员工必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为投保人制定合理的投保计划,因而,专业中介公司会给员工提供更好的培训机会,有助于我国销售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诚然,保险专业中介公司的人员接纳能力也有限,但我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起步不久,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素质的人才。将营销员与资本和技术更加紧密地结合,能够提高我国的保险中介市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