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2006-2010)
肯定了保险业的发展对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将大推动保险业的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保险行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发展方向有:
一、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发展养老、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探索建议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三、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建议国家支持的巨灾再保险体系。
四、规范发展住房消费信贷保险。
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
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七、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加强风险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