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为各行各业提供风险保障,是其他行业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保险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其他行业的鼎力支持,良好的政策环境必不可少。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的发布,保险业迎来了更系统、更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
“新国十条”中每一条都直指保险业发展中最根本的方面,高度概括并系统地完善了保险业的政策体系,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用地保障政策、监管协调政策等面面俱到。同时,一些具体要求还显示出中央促改革和转型的思路。
在支持保险业发展方面,“新国十条”试图发挥保险业最大的专业优势,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促进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带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常常被认为是管理效能高低的评价标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也是现代社会职业分工的一个基本原则。推及保险业,如果可以将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及保险机构的网络、专业技术等优势放大并推广应用,其作用显然不可小觑。
随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推广试点,政府购买保险服务渐成气候,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政府庞大臃肿的机构设置易形成官僚主义作风,因而常常受到诟病;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简政放权更能激发市场活力。
在此背景下,“新国十条”提出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运用市场化机制,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对于商业保险机构运营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委托保险机构经办,也可以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保险或将真正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政策工具。
“新国十条”除了为保险业专业优势的发挥提供了机遇,还明确提出要研究完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各种政策,涉及长久以来困扰保险业的多个问题。如果这些政策能够落地,或将唤醒大量“沉睡已久”的保险需求。
市场经济条件下,“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应该是有机统一、互相促进的关系,政策支持对保险业的发展尤为重要。以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为例,在老龄化形势严峻、健康关注度大幅提升的今天,其发展并不尽如人意。
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2亿人,占总人口的14.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2亿人,占总人口的9.7%。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养老问题关系着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和他们的家庭,但通过保险手段化解和应对老龄化挑战的意识并未达到应有的高度。
在养老保险方面,税收递延似乎已经成为趋势。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实施递延税收优惠政策。“新国十条”中也提出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其实,税收递延并不是直接减税,其对于保险业的意义也不仅仅在于通过部分税收的减免刺激保险需求,政府开始重视发挥市场机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才是保险业最乐于见到的。实际上,第二、三支柱发展越好,对第一支柱的压力也就越小,政府的压力也就越小。目前,“新国十条”政策支持的影响已经显现,如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经确定了时间表,于2015年内或将更早启动。
在健康保险、农业保险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也被“新国十条”提上了日程。政策的支持、多部门的鼎力配合,无疑将为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机遇,同时,借由各项政策支持引起的公众广泛关注或将带来社会保险意识的提升。
“新国十条”站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除了明确政策,还要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在国民保险意识仍有待提高的阶段,政策的支持对保险业的发展则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政策顺利落地、支持体系的完善,保险业正迎来空前的发展机遇。如用地保障政策也为正在进军养老地产和健康服务产业的险企吃了一颗“定心丸”,更为险企探索养老、健康保险延伸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