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的国家一定是拥有提供全球保险公共产品能力的国家,保险是一种基于市场规律的社会慈善机制,因此,它是典型的准公共产品,在全球公共产品建设的新框架中,中国的保险业应当作出应有的贡献。”11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在“中国保险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上如此表示。
陈雨露提到,随着全球化加速,对全球公共产品需求迅速上升,及大国实力相对下降,全球公共产品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失衡。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出现了六大严重不足:金融危机频繁发生;世界性传染病控制迟缓;地区安全形势恶化;气候变化应对不力;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及全球准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始终没有建立起来。
实际上,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新的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体系,正在发生两个重要的新变化。随着新兴国家整体崛起,全球公共产品的提供方正在悄然发生变化,新兴市场国家正在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陈雨露表示,在全球公共产品建设的新框架当中,中国的保险业应当作出应有的贡献。中国保险业应通过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来促进中国在全球提供更多的金融稳定产品,地区和世界安全产品以及发展的动力。
在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等国际组织里拥有监管规则的话语权,积极参与全球贸易环境下的供应链一体化的风险管理,来促进全球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中国保险业可以通过在国际共保组织当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全球跨国公司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来推动全球跨国投资的发展。比如通过大幅度提升中国再保险业的资本金实力和准备金实力,通过积极参与国际突发公共事件的分保业务,为国际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甚至恐怖主义等带来的巨大风险,提供保险产品,为国际公共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通过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服务保险,汲取在上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范围内不断的爆发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为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提供有力的风险管理的工具和机制。中国保险业应义无反顾地投入其中,充当这一公共产品的核心组成部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中国的人文精神。在全球公共产品新体系的建设当中,中国所面临的历史性的考验在于能否把日益增长的国家实力有效地转化为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支持和赞同,能否让中国的原则被广泛接受为国际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