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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绪瑾:论中国保险业公信力的铸造

2012-11-0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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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中国保险业的公信力,是促进保险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发展的重要条件。

一、保险业公信力的内涵

公信力是使公众信任的力量,也可以说是公众对某一个行业信任的力度。源于英文词Accountability,意指为某一件事进行报告、解释和辩护的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并接受质询。到目前为止,最主要的是用到政府部门、司法部门比较多。但就此用做公众对某一行业的信任度而言,对保险业来说,这方面也很值得我们研究,它意味着公众对保险业信任的力度。保险公信力可在保险基本职能、经营环节和社会责任几个方面得以体现。

就基本职能而言,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保险金给付。经济补偿是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赔偿的保险金正好弥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则是因保险事故发生根据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的。保险在这两方面职能的发挥,则是检验保险公信力的体现。

从保险环节来说,从展业、承保、再保险、防灾防损、理赔,再到资金运用各经营环节,在这些环节中集中体现在诚信展业、及时按约理赔和保险经营效益的提高。

从承保效益而言,尽管近年我国保险经营效益有较大提高,但相对来说,还有很大改善空间。例如,与2006年比较,2008年产险业的综合成本率为106.7%,比2006年的102.7%上升了一些,简单赔付率从52.75%上升到60.7%,给消费者更多的实惠;营业费用率也从2006年的44.45%降为2008年的40.5%,说明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但与国际比较,差距仍然很大,美国赔付率是78.7%,加上保单持有人红利率1.1%,则达到79.8%,营业费用率只有26.4%;加拿大的赔付率73.3%,营业费用率是29.8%;英国的赔付率是73%,营业费用率是31.2%;日本的赔付率是61.2%,营业费用率是38.1%(日本为1995年到2004年,其余各国为1994年到2004年的数据)。这说明我国承保方面如果改善的话,还可以降低营业费用率、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在理赔方面使保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说明我们的经营过程还有很多改善的空间。

从投资收益而言,我国保险投资收益这几年是波澜不惊的,2006年的投资收益是995.3亿元,2007年为2791.73亿元,2008年为583.56亿元,2009年为2141.7亿元,2010年为2041.98亿元。就国际保险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言,通过投资盈利弥补承保的亏损,最后综合盈利。从有关资料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2008年的保险投资是比较惨烈的,投资收益率从2007年的12.17%降到了1.91%;2009年的投资收益好,为6.41%(除投资收益比2008年的好以外,与会计准则的改革也有一定关系),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2010年的投资收益总额比2009年差不了多少,但收益率差很远,从2009年的6.41%降为2010年的4.91%,由于资本市场的低迷,2011年也只有3.6%。投资难于盈利就靠承保盈利了,在营业费用一定的情况下,理赔上就会有些惜赔了。因此,公司盈利不是万能的,但公司没盈利是万万不能的。而公司的盈利也必须是在合法守信前提下的盈利,是双赢下的可持续的盈利,这就涉及到诚信与盈利的关系,从长期而言是一致的。当然,这里也涉及到社会责任问题,公司的社会责任应分为基本责任和派生责任,基本责任是对股东、员工、客户、政府负责。对股东的责任是实现公司稳健经营、获得利润;对客户负责是服务到位、履行承诺;对政府负责是保证依法纳税。派生责任是建立在基本责任上的,即公益活动。只有在履行基本责任基础上做公益活动,才有社会责任感,如果一个企业第一层责任没做好去追求第二层责任,这便是不负责任。

当然,行业的公信力与行业自律和保险监管密切联系,保险行业自律主要是通过市场行为的约束来影响;保险监管宗旨是依法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保险监管部门是保险消费者最信赖的部门。由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保险监管来实现保险业的公信力。

二、保险业公信力的特征

保险业公信力的特征是由保险产品的特点决定的,其特征概括为无形性、射幸性、长期性和广泛性。无形性是指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射幸性是指非寿险产品支付保险的确定性、获得保险金的不确定性,即支付少量的保险费,若保险事故发生时则可获得百倍甚至万倍的保险金,若不发生保险事故,则该被保险人得不到一分的保险金;长期性是指寿险合同是长期合同,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广泛性是指保险业务涉及千家万户,十分广泛。这就要求保险业务必诚信,保险业务必具有很强的公信力。在承保时,如实告知,严格核保;在理赔时,履行合同承诺。让保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开心;让保险公司实现可持续经营,实现双赢。

三、铸造我国保险业公信力的路径

保险业公信力的实现路径,主要有几个方面:

第一,制度是保障。保险制度包括公司制度、行业制度和监管制度,制度是保险公司经营、行业自律和保险监管的依据和准绳。一个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一个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一部善法可以使魔鬼变天使,一部恶法则逼着天使变魔鬼。因此,保险制度的完善是提高保险业公信力的保障。

第二,技术是基础。保险公司具备了技术力量,也能为公司的诚信经营提供条件,如保险信息技术、保险经营技术、保险监管技术。

第三,组织是前提。铸造保险业的公信力要有制度保障,同时必须要有组织才能落实,没有组织落实是很困难的。

第四,人才是关键。人才问题是行业最关键的问题,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人才的核心体现一是理念,二是技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保险业发展,需要专业技术的支撑。现在我国保险业在很多方面还没跟上,最主要的是我国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没有跟上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保险人才的培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从业人员的理念与技术。我们讲道与术,道应该优先。但道与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没有好的道,再好的术也很难有好的效果;同样,没有术,再好的道也无法实现。我国保险从业人员已近400多万人,保险营销队伍规模一直在扩大,现在保险营销员已经有300多万人,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人才基础,外加制度保障,为铸造保险业的公信力创造了一定条件;但由于我国保险业恢复也就30多年,保险公司的数量增长较快,保险专业人才依然严重供不应求,有待加速培养。我国保费规模2009年是第七位,在2010年达到第六位,已成为一个保险大国,但要成为一个保险强国,则还有一段艰辛的距离,要达到这个目标,人才是关键。

第五,机制是保证。一是公司治理为核心的企业内容;二是行业自律;三是政府监管,政府监管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只有这三者功能的有效发挥,才能保证保险业公信力的实现。

总之,只有当一个行业成为全社会最具信任的行业、该行业的产品成为全社会千家万户的必需品时,这个行业便可能成为最具竞争力的强大行业,从事这个行业的职业也就会成为人们最尊敬、最向往的职业。自然,这个行业便是最具公信力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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