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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河南的“互联网+”新型调解模式

2017-11-22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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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型调解模式落户河南。在网络平台上保险社会法官以双方的长期合作为突破口,引导换位思考,让彼此理解对方在经营、管理等方面面临的压力和困难。

【范康华 记者 王彤】近日,河南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受理了一起由某财产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起诉河南某工程机械公司的保险金追偿案件,涉诉金额高达88万余元。据了解,某工程机械公司在四川某财产险公司投保车辆保险,为长期合作业务关系,因后期机械公司销售经营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大批出售车辆已经承保但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用。经双方公司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起诉至法院。

了解案情后,保险社会法庭高度重视并组织社会法官拟定最佳调解方案:首先考虑到双方相距1000多公里,面谈成本过高,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启用网络模式进行调解,在网络平台上保险社会法官以双方的长期合作为突破口,引导换位思考,让彼此理解对方在经营、管理等方面面临的压力和困难。最终达成分期偿还拖欠保险费的一致意见,成功帮保险公司追回了拖欠保险金,双方对此次新型调解表示满意并承诺继续合作。

       保险社会法庭共接纳网络调解8次,调解成功8起,成功率100%,截至9月底。总涉案金额101万余元,为当事人减少了近2万余元诉讼费用。最终达成分期偿还拖欠保险费的一致意见,成功帮保险公司追回了拖欠保险金,双方对此次新型调解表示满意并承诺继续合作。

近期,河南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正积极探索“互联网+”的新型调解模式。真正意义上做到了让当事人少跑路,足不出户的解决矛盾纠纷,赢得了各方的支持和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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