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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专利申请量突破千件大关 专利保险试点开启

2013-05-17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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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宝鸡市知识产权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签署了《宝鸡市专利保险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专利保险这一知识产权与金融保险结合的保险新产品在陕西省省正式落地生根。本资讯简要介绍了专利保险的概念、宝鸡市专利申请量和开展专利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

  日前,宝鸡市召开专利保险试点研讨会,宝鸡市知识产权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签署了《宝鸡市专利保险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专利保险这一知识产权与金融保险结合的保险新产品在我省正式落地生根。

  专利保险是指投保人以授权专利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期间发生专利侵权纠纷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投保人就专利维权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费用、律师费用以及法院、专利管理机关或仲裁机构的法律费用进行赔偿。投保企业还可以享受人保财险系统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组建的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团队的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宝鸡市在2012年12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城市,这是西北五省区唯一一个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的城市。

  宝鸡市自2011年专利申请量突破千件大关后,2012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400件,年专利申请量连续位于西安之后,稳居全省第二,连续以20%以上增速增加。截止目前,宝鸡市专利拥有量达到6530件,有效专利2748件,并且每年新增有效专利数量1000件以上,这些数据为开展专利保险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宝鸡市知识产权局2012年受理专利侵权纠纷10起,结案6起,专利纠纷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也为专利保险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宝鸡市自去年开始筹备组建了宝鸡市专利保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行云任名誉组长,主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王琳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人保财险陕西公司、宝鸡市知识产权局、人保财险公司宝鸡分公司。

  在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中,知识产权局将加强政策引导,出台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协助保险公司建立风险监管机制,对申请投保专利和企业进行筛选,对企业专利纠纷和维权事项进行指导。保险公司将在知识产权局的支持配合下,深入企业进行专项调研,设计产品、确定保费、赔偿限额,制定理赔方案等;并提供承保和理赔服务,严格按保险条款和实务进行承保和理赔工作,并做好保险费的收缴、签单工作,建立健全专利保险业务台帐。

  研讨会上,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行云对宝鸡市开展专利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率宝鸡市通过三年试点,探索出一条为适合西部欠发达地区专利保险事业的新路子。下一步,宝鸡市将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做好专利保险工作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工作,积极探索适合的专利保险工作模式,促使知识产权资源与金融资源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专利保险对创新发展优势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据了解,宝鸡市于2012年12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城市,试点时间自2012年12月起为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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