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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披萨刺死哥哥 哥哥被捅心脏胸腹部流血不止

2015-08-15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哥哥开了一个披萨店!但不知道取什么好听的店名!... 答:如下: 1、骑士的披萨 2、GO!Pizza 3、胡思乱想 4、Pizza·根据地 你可以起一个跟自己有联系的名字啊,也比较有意义。 如果你开披萨店没有经验的话,建议你选择一个有实力的品牌,会对你开店带来很大的帮助!<br />

新一站保险网8月15日讯:【因披萨刺死哥哥 哥哥被捅心脏胸腹部流血不止】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亲弟弟持刀刺死了哥哥,仅仅因为披萨饼做法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沈阳的汪洋和汪海(均为化名)是亲兄弟,汪海31岁,汪洋21岁,兄弟俩在沈河区热闹路开了一家披萨外卖店。

2015年11月29日,父亲突然接到了汪洋的电话:“我把我哥扎了……”

父亲赶紧下楼来到兄弟俩开的披萨店门前,看见汪海倒在地上,地上都是血。父亲用车把汪海拉到医院,但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而此时,自己打电话报警的弟弟汪洋则被随即赶来的民警带走。

汪洋称,当日中午,兄弟俩因为如何制作披萨饼的事发生了口角,“我哥就把屋内的桌子踢翻了冲我走过来,我认为我哥要过来打我,就把左侧案台上面的刀拿起来冲他过去了,我哥看见我拿刀他就站住了。”哥哥问:“你想干什么?”弟弟没有说话,直接用刀扎向了哥哥,当时哥哥胸腹部就流血了。

“我跟我哥没有具体矛盾,只是因为筹备开披萨外卖店一直有不同意见,我本来想用刀吓唬一下我哥,怕他打我,但是当时我哥的语气使我感觉到对我的蔑视,我就没忍住,用刀扎了他。”汪洋说。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洋持械刺扎被害人汪海,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汪洋主动拔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汪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健康险】

因披萨刺死哥哥 哥哥被捅心脏胸腹部流血不止 哥哥需要健康保险来呵护自己

保险条款

在健康保险合同中,除适用一般人寿保险的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不可抗辩条款等条款之外,由于健康保险的危险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赔付危险大,保险人对所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条款,即健康保险所独有的条款。

年龄

不同年龄的人具有不同的健康状况,年龄过高或过低都存在较常人更高的健康方面的危险,因此年龄大小是保险人在决定是否承保时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健康保险的承保年龄多为3岁以上、60岁以下,个别情况下可以放宽到0~70岁。

此外,人的性别也有很大关系。通常,女性的期望寿命要长于男性,健康状况也要好于男性,从而男性投保健康保险时的保险费率要较同龄女性高。

体检条款

它允许保险人指定医生对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进行体格检查,目的是使保险人对索赔的有效性做出鉴定。体检条款适用于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观察期条款

仅仅依据病历等有限资料很难判断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是否已经患有某种疾病,为了防止已有疾病的人带病投保、保证保险人的利益,保单中要规定一个观察期(大多是半年)。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因疾病支出医疗费或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只有观察期满之后,保单才正式生效。

也就是说,观察期内发作的疾病都假定为投保之前就已患有,保险人根据最大诚信原则可以拒绝承担责任。如果在观察期内因免责事由造成保险标的灭失的(如被保险人因病死亡),则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如果保险标的没有灭失的,则由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决定是否续保,也可以危险增加为由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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