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意外保险

2012-03-1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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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运动员的保险都是什么呢?如果运动员一旦出事故,保险公司是怎么样进行赔付的呢?

竞技体育的主要魅力在于愉悦他人,并不断挑战人类的生理极限,这也决定了体育运动的高危险性。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当中发生意外身故屡见不鲜。巨额保险赔偿虽不能挽救他们年轻的生命,但可以抚慰亲人受伤的心灵。

自行车运动员王择秀:车祸身亡获赔30万元

王择秀是来自河北省的优秀自行车运动员。1997年曾获八运会和第三届亚洲山地车锦标赛冠军,并入选国家队,是中国队在1998年亚运会上极有希望夺取金牌的选手之一。

1998年10月28日上午,在南京市参加亚运会集训的王择秀,在训练过程中被安徽的1辆大客车撞倒,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负责为运动员投保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在接到国家自行车队的报告后,次日便派保险部负责人飞赴南京,对事情进行调查取证,取得了完整的索赔资料。当年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接到索赔申请后,给予了积极配合。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所有理赔手续,及时向王泽秀的亲属支付了30万元赔偿金。这也是中国体育运动史上首例运动员意外死亡保险赔付事件。

排球运动员朱刚:意外猝死赔付30万元

朱刚系国家排球队优秀运动员, 2001年初不幸在训练赛场上猝死。由于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自1999年10月18日签署保险协议,开始对所有国家队运动员在训练、比赛及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提供了保险保障。根据这一协议,所有国家集训队现役运动员,在运动训练和比赛中发生运动伤残保险事故的,只要是在保险期内,每人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保险赔偿,而获得世界冠军的运动员,最高可获赔偿60万元。同时,即使在非训练、比赛时发生意外伤害的,每名运动员也可获得最高20万元的赔偿。保险期从运动员进入国家队开始,一直到离开国家队结束。排球名将朱刚属于因公去世的,其家人最终得到了30万元保险理赔金。

球员江涛:雷击身亡获赔60万元

2004年3月10日,在新加坡国家队训练踢球的18岁大连籍球员江涛,在一次训练中不幸被闪电击中而意外身亡。当天下午,在一堂青年课训练当中,天开始下小雨,突然之间有一声特别响的雷,江涛后面的队员就看到有一道闪光从江涛的头部一下通到地下,江涛本能的把双手抱在胸前,这道闪光就从他的脚下冒出打到他脚底下的草坪上,当时都冒了烟了。大家立即就叫了救护车,大约10分钟左右,救护车到了,救护医生拿着心电图机测他的心电图,当时是一条平线,他已经当场死亡了。由于新加坡职业体育保险体系比较完备,为每一位球员都购买了高额保险,所以,其家人在悲痛之余,及时获得了12.5万元新币(约合60万元人民币)的保险赔偿,抚慰了他们受伤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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