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理财中的存款比例高达85%(美国是储蓄比例15%),存款利率的下行,将导致银行存款吸引力进一步下降,更多的存量资金得到释放。随着保险产品不断改革,种类丰富化程度加深,收益水平相对银行存款更有优势,将更具吸引力。
市场化费率利于保险销售。从2013年8月5日起,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启动。改革之后,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保险公司迅速反应,纷纷推出了费率改革后的新产品,尤其是中小型保险公司,率先“发声”。据不完全统计,建信人寿、农银人寿、中英人寿、中德安联人寿等公司相继推出了迎合市场化利率的新产品,预定利率均升至3.5%,新华人寿、平安人寿等大型险企也随后推出了新产品。
费率政策改革将激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两个月以内,各人身险公司报送的费率改革产品达到82个,各公司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中,重疾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和年金保险等保障型险种占比达70%。特别是普通型寿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长52.7%,为2000年以来最高增速。
从我国与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比较来看,我国的保险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从保险深度来看,我国的保险深度2013年达到4.35%,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但对比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从保险密度来看,基于我国的消费结构和理财习惯,我国的保险深度一直处于较低位置,与美日等国家具有很大的差距,美国是中国的2倍以上。这表明保险在中国的发展还有着极大空间。
根据保险新“国十条”定量目标,2020年保险深度5%,保险密度3500元/人的目标,从目前的发展势头看,这一目标切实可行。以2020年14.5亿人口来计算,2020年中国保险行业的收入可达到50750亿元,2013年保险行业的收入是1.72万亿元,可估算出复合增速高达16.46%。
目前中国的保险密度是255美元/人,美国的保险密度是3872美元/人,是中国的15倍;日本的保险密度是4339.7美元/人,是中国的17倍。从发达国家的对比值来看,我国的保险密度至少存在10倍的发展空间。的对比值来看,我国的保险密度至少存在10倍的发展空间。
随着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不断推进,保险市场化进程将进一步深入,保险企业自主经营、自主决策的机制将更加健全。而且市场竞争的机制也要求保险企业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和控制经营风险过程中寻找平衡点,不同风险等级、不同的特性的产品将不断涌现,从而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