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需要多久?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即便是保险案子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
新《保险法》还明确,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应当自作出拒赔决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另外,即使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也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保险理赔有争议怎么办?
在申请保险理赔的时候,如果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我们一般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来解决:
1、协商: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磋商、消除纠纷,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
2、仲裁:仲裁委员会从各保险公司聘任一批仲裁员,由懂保险的人来处理保险纠纷。仲裁程序简便灵活,许多纠纷当天就能结案。
3、诉讼:指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4、通融赔付:按照程序和合同来讲不应该理赔,但是通过通融赔付,也能拿到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