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险卡的用途很大,很多人却还不怎么明白其使用方法,为了让您的健康和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通过更简单易行的方式体现其作用,投保者一定要了解综合保险卡的一些用途和其为您带来的便利,对综合保险卡条款也要有一定的认识。
综合保险卡条款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以安享平安E款保险卡为例来大致了解一下综合保险卡条款的一些知识。
在综合保险卡条款的总则规定中指出,安享平安E款保险卡的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另外明确规定该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保险人承保后被保险人配偶及子女也可按本保险的费率表规定投保本保险,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在综合保险卡条款中也明确了身故责任、残疾保险责任、烧烫伤保险责任等责任内容和规定。其中烧烫伤保险责任就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保险合同所附《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烧烫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烧烫伤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烧烫伤鉴定,并据此给付烧烫伤保险金。
另外在综合保险卡条款中,对于责任免除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人义务等也有详细和明确的规定。保险金申请与付给也以条款的形式明确下来。通过这些完善的条款,理赔就会更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了。这些详细的保险卡条款的规定,对于投保者而言无疑是一把保护伞,它以书面的形式有效保障投保者能够享受到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出险的时候,投保者就可以利用这样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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