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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2015-08-1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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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从2013年10月开始筹备,为进一步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标志着鄂州市重大保险纠纷有了人民调解平台,人民调解成为化解保险合同纠纷的重要渠道,对于进一步建设和谐保险消费关系和发展人民调解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6月27日,湖北鄂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鄂州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刘绪武,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志刚出席成立大会,全市21家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部分调解员代表参加大会。

为进一步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鄂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从2013年10月开始筹备,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选聘调解员、开辟调解室、多次与会员公司沟通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2014年5月20日,经市司法局批准成立“鄂州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保调会”)。保调会的成立,标志着鄂州市重大保险纠纷有了人民调解平台,人民调解成为化解保险合同纠纷的重要渠道,对于进一步建设和谐保险消费关系和发展人民调解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保调会的成立,又增加了一个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新渠道。保调会将为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调解服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会上,刘绪武充分肯定了成立保调会的作用,并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保调会要加强与各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支持,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影响行业发展的问题,消除增加矛盾纠纷的因素;二是保调会要充分借鉴“枫桥精神”,积极开展主动调解,深入消费者和保险机构,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三是各保险会员公司要充分利用人民纠纷调解机制表达自身合理诉求,主动参与调研,争取改善经营环境,要积极配合支持调解工作,严格执行调解结果,为鄂州经济发展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成立保调会,运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保险纠纷是顺应形势、完善保险合同纠纷快捷调处机制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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