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11月23日讯:内蒙古保监局开展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排查。
一是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逐级自查、抽查基层机构、访谈从业人员和回访客户等进行全面自查,设置公开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畅通反馈信息渠道。
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从业人员未经公司允许私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或从事非法集资、非法传销活动。
三是针对中介渠道寿险业务规模较大的部分代理公司开展专项培训,讲授保监会修订的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办法,提高其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下一步,内蒙古保监局将继续严格监控辖内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情况,对排查工作不认真不彻底或导致发生相关风险的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内蒙古保监局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实现风险监测“一个平台,两个全覆盖”。
一是根据会计准则调整,将非保险合同退保和费用纳入监测范围,确保风险监测无死角。目前,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由产、寿险各13项指标组成了统一的监测平台。
二是拓宽监测范围至全部地市级机构,实现重点业务数据及风险隐患、省级分公司和盟市中心支公司监测“两个全覆盖”,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守牢风险防范底线。
三是自主研发风险监测数据模板,解决海量数据提取、计算、评价难题,初步实现监测自动化。全年累计为387个机构、2600多个风险点进行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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