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保险经纪人在争议中前行,目前保险经纪公司主要在非寿险中的非车险领域活动,主要是一些标的比较大、风险管理比较复杂的项目,在这个领域保险经纪服务相当普及,相当活跃,市场地位和作用也相当可观,保险经纪人制度已经被广泛接受,并且已经嵌入了许多企业和部门的制度安排之中。
与此同时,伴随着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关的异议也不断涌现,其中之一就是有些保险经纪公司的行业背景问题。比如有人认为行业背景导致了保险资源垄断。这是不是问题,是不是垄断,是不是保险经纪人制度本身的问题,是需要分析和研究的。
假设经纪人拿到了这个行业资源,假如没有保险经纪人,这个行业、这个资源是否就不存在了,如果经纪人拥有就是垄断,假设没有了保险经纪人,是不是这种“垄断”也没有了。回答是否定的,行业保险资源是客观存在的,它不因保险经纪人的存在而存在,也不因保险经纪人的消失而消失。
任何行业、任何领域、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保险需求对保险公司来说,都是有价值的。有价值就要等价交换,拥有者就有发言权和选择权。可见,幻想通过排除保险经纪人,从而达到免费获取保险资源的目的是幼稚的,因为保险消费者的发言权和选择权永远也不可能按保险人的意愿取消,社会、政府和民众都不会授予保险人这样的特权,保险人作为商人也没有这种天然的权利。
保险消费者的发言权和选择权由他们自己行使,还是委托给保险经纪人代为行使,决定权在消费者,不在保险人,也不在保险经纪人,更不在监管者。所以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都不要幻想通过制度安排剥夺消费者的发言权和选择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保险只能按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律的轨道运行,要遵守平等自愿、等价交换和公平竞争的规矩。
拥有保险资源,从而拥有议价权似乎和所谓的“垄断”不是一回事。所有400来家经纪人公司总共实现的保险费还不到中国保险市场的5%,可见,一家或少数几家保险经纪公司的份额就更加微乎其微,称之为垄断似乎勉强了些。
任何行业的保险资源都是客观的现实存在,也是保险市场和保险行业存在的重要基础之一,无论通过什么方式和渠道,最终都应该被保险市场有效利用。抱怨的一方呼吁取消所谓的“垄断”,肯定不是取消这些资源,而是希望这些资源不被保险经纪公司和其他保险公司“垄断”,而轻而易举地由自己来“垄断”。
“行业背景”是客观存在的,为什么可以有“行业背景”的保险公司,而不可以有“行业背景”的保险经纪公司呢?我们可以不鼓励、不倡导,但只要所谓行业背景是合法、真实、透明的,我们似乎就没有更多的理由和依据禁止其存在。
事实上,假设保险监管者真的听风是雨就简单地取消了保险经纪人制度,保险公司就能如愿了么,其实很是未必。保险资源所有者必然要自己直接面向市场上所有的保险公司询价,所有的保险公司也必然都围着这个保险资源所有者展开竞争,花落谁手事先是无法确定的,最后只能是投保人认为条件最优厚的胜出。所以,想通过取消保险经纪人就能轻而易举获取保险资源,并非易事。
除非有人可以进一步施展想象力和影响力,说服监管者把市场上除自己以外的其他所有保险公司都取消,只保留自己独家经营,让保险消费者没有任何选择余地,但这样的市场只有倒退到改革开放以前才可能存在,幻想一下未尝不可,要真退回去难度可能会比较大。
常识告诉我们,假如没有了保险经纪人,参与竞争的众多的保险公司都要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识别和判断同一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和可保价值,与此同时,当一个非专业的投保人要面对众多的专业保险人的时候,让他作出专业和理性的选择几乎是不可能的。其结果必然导致整个保险市场的资源大量浪费和交易成本大幅提高。
相反,保险经纪人介入之后,情况就很不相同了。一是保险经纪人对保险标地风险状况的了解掌握要比保险公司更早、更充分、更清楚。二是由于专业视角的缘故,经纪人代表投保人提出的保险需求要比投保人自己更理智、更专业、更实际,这也正是投保人选择保险经纪人的真正原因。三是与保险消费者相比,保险经纪人对保险市场、各家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经营状况、产品种类、服务水平是相当清楚的。
可见,经纪人的介入,可以使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的交易成本,可以最大限度地缩短完成交易所花费的时间,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险资源配置和市场运行的效率。所以,保险经纪人是用专业化和市场化手段公平高效配置保险资源的最重要渠道和手段之一。
当然,在保险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有的保险经纪人过多依靠资源优势的倾向是存在的,这种现象是局部的,也是阶段性的,是一个问题,但不是保险经纪人制度本身的问题。即使没有保险经纪人,这种现象也会存在,过去和现在的一些保险公司难道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么,在其他行业和市场难道就没有类似的问题么。大家都知道是有的,是客观存在的。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途径应当是不断提高保险市场的开放程度和竞争程度,而保险经纪人正是促进保险市场开放竞争的重要积极因素。
无论是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还是从提高保险市场效率的角度,这个制度安排是有它的合理性的,而且实践中它们确实也发挥了这种作用。事实上,中国保险经纪市场的发展和进步远远出乎我们许多人的意料。这个市场不断有新的进入,也有新的退出,优胜劣汰,才能生生不息。这是一种全新的、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化的制度安排。
我们相信,再经过一个时期的市场磨练和磨合,保险人和经纪人必定会形成一种和谐共赢、长期稳定的保险市场分工协作关系。保险经纪人市场一定会发展得更成熟、更健康,一定会在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和促进保险市场公平和效率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