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鼓励保险经纪机构上市融资和重组

2011-05-0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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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厦门1月6日电 记者方华报道 “保险经纪公司需要有资本的支撑,我们将从政策上呼吁,鼓励保险经纪公司引进资本,对外开放,鼓励保险经纪公司上市融资,鼓励保险经纪公司之间的重组合作,让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大企业起到标杆性的作用,但前提是要有明确的立场,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在今天召开的中国保险经纪年会上,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主任孟龙受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委托发表主旨演讲,首次明确这三个政策性的鼓励方向。

  孟龙称,保险经纪人角色引入中国已经10年,这一制度的引入和普及“非常成功”,经纪人制度伴随中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发展起来,目前由保险经纪公司实现的保费收入,虽然占全国总保费的比例不到2%,但细分中国保险市场,75%以上的保费收入为寿险业务,25%左右为财产险业务,在财产险保费中,75%至80%是车险保费,余下的25%为非车险财产险,在这25%的保费收入当中,有30%的保费收入由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从年均增速来看,可谓“增长惊人”。

  从监管的角度看,未来保险经纪业务的发展,首先要时刻坚持“有理想的发展”这一监管原则,保险经纪业务一定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这是生存之道;其次是“有原则的发展”,规范经营,把法律当成保护自己的工具,利用好法律;三是“有活力的发展”,法律没有禁止的区域,可以充分发挥活力和创造力。

  在本届保险经纪年会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次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经纪机构自律倡议书》,号召保险经纪机构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与保险人的良性互动,全力维护保险经纪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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