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今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经纪公司促进保险创新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保险经纪公司是推动保险创新的重要力量,同时鼓励保险经纪公司充分发挥其贴近市场、风险数据积累等方面的优势,在丰富保险产品、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市场发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等方面进一步发挥其创新作用。
《意见》指出,保险经纪公司是一种市场化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深化保险市场功能和提升保险市场效率。保险经纪公司贴近市场、贴近保险消费者,熟悉特定领域风险,可以推动创新承保机制,拓宽保险覆盖面;可以推动开发保险产品,有效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可以推动改进保险服务体系,提升水平。
在鼓励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公司积极合作推动保险创新方面,《意见》指出,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在风险数据积累、专业人才储备、保险产品研发机制建立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具备了扎实基础,鼓励保险公司在完善自身保险产品研发机制的同时,积极加强与保险经纪公司合作,发挥保险经纪公司优势,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和服务联动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协同开展风险管理研究和保险产品开发。
《意见》同时提出要尊重和体现保险经纪公司推动保险创新的劳动成果,鼓励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展示保险经纪公司在设计保险条款、开发保险产品等方面所作的贡献,充分保护其参与保险创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