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富德生命附加倍健康两全保险怎么给付保险金?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因为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为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已交保险费的3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因为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为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累计交纳的保险费、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身故年龄对应的系数这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其中,18-41周岁对应的系数是160%,42-61周岁对应的是140%,62周岁以上对应的是120%。
2.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二、富德生命附加倍健康两全保险的免责情形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附加合同成立成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三、富德生命附加倍健康两全保险的保险金额可以减少吗?
在该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是不能单独申请减少保险金额的,如果要申请减少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则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同比例减少,可领取的现金价值也根据减少的保险金额对应减少。在保险金额减少后,该附加合同的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也会同比例减少,按照剩余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来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