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产品特点
保障全面,提供身故、残疾双重责任;
保额设计灵活,满足企业人力资源的方案设计需要
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按照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
示例:
某金融为其200名员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不同职级的员工设计不同保险金额的意外保障:
高级管理人员20人,每人保险金额50万元
中级管理人员60人,每人保险金额20万元
普通员工120人,每人保险金额10万。
该企业员工保险金额总计为3400万元
每年只需缴纳保险费51000元。
(金融企业员工为一类职业)
总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员工福利,也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平衡手段。当员工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让团体意外保险为公司转嫁风险,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以达到双方平衡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