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朱雀守卫加重大疾病保险,首创不得重疾也可赔,可选终身额外赔付,癌症持续津贴和二次赔付可兼得。
保险规划师提醒您,购买信泰朱雀·守卫加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获得以下保障。
1.中症疾病保险金(基本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
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该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余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保险合同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
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初次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公司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金(基本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您在投保时选择投保了可选保险责任“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
3.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少儿投保增益保险金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小于十八周岁的,保险按以下约定给付少儿投保增益保险金:
(1)如果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重大疾病初次确诊日在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三十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
且该重大疾病属于保险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少儿投保增益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2)如果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重大疾病初次确诊日在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三十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
保险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少儿投保增益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少儿投保增益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