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金如何申请?
1.在申请轻度疾病保险金、重度疾病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时,相应保险金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或其他有效的保险凭证;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完整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就诊资料;
(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3.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等材料。
4.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二.中华新生活多倍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是什么?
1.轻度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一种或多种轻度疾病,且未达到重度疾病给付标准的,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导致其发生保险合同所指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度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轻度疾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2.重度疾病保险金
保险合同所指的重度疾病分为六组,具体疾病分组信息请见附表《重度疾病分组》。每组重度疾病的重度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度疾病的重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保险合同重度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六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六次时,保险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导致其发生保险合同所指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重度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重度疾病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确诊的疾病同时符合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定义,保险公司仅承担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