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城爱相宜女性特定疾病保险保障高发女性特定疾病?
1、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给付后本责任终止。
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原位癌指恶性细胞局限于上皮内但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润周围正常组织 的癌细胞新生物,本定义所指原位癌仅限于女性器官(包括子宫、子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乳房)的原位癌。 在索赔以下原位癌时必须提交由病理科专科医生签署的固定活组织病 理学检查报告和由妇科或外科专科医生签署的临床诊断治疗报告。
2、女性特定器官癌症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特定器官癌症, 且确诊15天后仍生存,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器官癌症保险金;若已经给付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女性特定器官癌症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女性特定器官癌症:指属于恶性肿瘤释义范畴内,但仅限于原发于女性器官(包括子宫、 子宫颈、卵巢、输卵管、阴道)的恶性肿瘤及滋养细胞恶性肿瘤(绒毛膜癌和侵蚀性葡萄胎)。
3、乳腺癌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乳腺癌,且确诊15天后仍生存,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乳腺癌保险金;若已经给付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乳腺癌保险金。
乳腺癌:指属于恶性肿瘤释义范畴内,但仅限于原发于乳腺的恶性肿瘤。
4、乳腺癌康复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乳腺癌,在给付乳腺癌保险金的同时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乳腺癌康复保险金,给付后本责任终止。
5、乳房再造术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被保险人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乳腺癌,并在确诊后的三年内进行乳房再造/重建手术,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乳房再造术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乳房再造/重建手术:指因治疗属于恶性肿瘤释义范畴内,但仅限于原发于乳腺的恶性肿瘤所导致的乳房缺失或部分缺失,而实际实施了乳房再造或重建的手术。因下列情况实施的乳房再造或重建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①乳腺原位癌;
②原发于其他器官组织而浸润、转移至乳腺的恶性肿瘤;
③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④乳房发育不良;
⑤乳房良性肿瘤;
⑥乳房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