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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福禄满堂寿险保障计划险种分析

2015-12-13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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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太平控股)成立于2000年2月18日,作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控股子公司,于2000年6月2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HK 00966),成为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中资保险企业。太平控股业务范围包括中国内地的人寿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香港的财产保险业务、各类全球性再保险承保、再保险经纪、资产管理、养老保险业务经营等。2009年以来,中国太平控股连续入围“财富中国500强”,2011年列第80位。

  产品特色:

  10种轻症,及早干预;55种重疾,多重守护;多种高发,额外赔付;保费豁免,温暖呵护;保障延续,关爱备至。

  适用人群:

  28天-65周岁产品描述:

  “太平福禄满堂保障计划”是由主险《太平福禄满堂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险《太平附加福禄满堂重大疾病保险》构成,是太平人寿最新推出的一款健康保险产品。该计划的保障范围全面提升,覆盖了轻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身故保障、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等责任。重疾赔付后,保障依然延续直至终身,让客户享有长期且全面的健康保障。

  10种轻症及早干预

  提供10种轻症疾病额外给付,保障金可达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为及早治疗提供资金支持。

  55种重疾多重守护

  范围覆盖55种重大疾病,更为全面、细致的保障责任,全力守护您的健康家园。

  多种高发额外赔付

  针对少儿、男性、女性多种高发重疾,额外给付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20%的保障金,用于诊疗、护理、康复等费用补充。

  保费豁免温暖呵护

  如被保险人罹患重疾,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将免交自确诊日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保障延续关爱倍至

  重疾赔付后,保障依然延续直至终身,身故时可再获得至少100%基本保额的身故保险金。

  保障利益:

  1、轻症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轻症疾病,我们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轻症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轻症疾病,我们不承担本项责任,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给付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我们返还主附合同已交保险费,主附合同同时终止。

  3、特定疾病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少儿、女性、男性特定疾病,我们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

  注:我们只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中约定的少儿、女性和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

  4、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18周岁保单周年日前,我们按身故时主附合同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费之和×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或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我们按身故时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2倍扣除附加合同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返还主附合同已交保险费,主附合同同时终止;

  5、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如果根据附加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将豁免主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日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6、年金转换权

  方式一:受益人在申请主险或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时,可将保险金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方式二:合同生效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可以申请解除主险及附加险合同,或依据届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退还的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可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

  7、保单红利

  本计划中主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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