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国保险业发展阶段及面临的形势分析
(一)我国保险业处于成长期
1.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近年来,保险机构相继设立,保险业务从无到有,保险市场稳步发展,初步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功能相对完善、分工比较合理的市场体系,但在市场运行中也积累了一些问题。
一是市场秩序不规范。经过近年来的整顿,保险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不规范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治。一些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不强,数据不真实和损害被保险人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是竞争手段不规范。一些保险机构主要靠高手续费、高返还和变相降费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和不正当交易,而不是通过产品创新和优化服务赢得市场,业务拓展仍集中在对现有市场份额的争夺上,对培育开发新业务领域和新增长点的投入不足,竞争手段单一。
三是市场发育不完善。突出表现为业务增长的结构性矛盾,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强。产险业务机车险“一险独大” ,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高达 72.9%,非车险业务发展相对缓慢,部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风险保障型产品出现萎缩。寿险业务结构不合理,偏重投资型产品发展,保障型产品发展较为滞后,弱化了保险的保障功能;在渠道上对银邮代理依存度过高,业务内含价值偏低。从保险投资看,一些公司重投资收益、轻风险管理,重短期操作、轻战略配置,盲目追求短期的高风险、高收益投资,造成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
3.各市场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保险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保险公司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不断转变公司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较为规范的治理结构框架,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但也应看到, 各市场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比, 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内控建设薄弱。有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不完备,不能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有的公司内控制度简单照搬照抄,不符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有的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力不强,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董事会制度、股东行为、决策程序方面的问题仍较突出,还未建立起完备的风险管控机制和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
二是基础管理薄弱。一些公司基础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不强,特别是基于信息化技术手段的管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公司尚未实现数据、财务和后援的集中管理。
三是创新能力薄弱。创新机制不完善,创新动力不足,创新人才缺乏,创新主要停留在简单引进和模仿上,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方面的创新少。
四是发展效益不高。一些公司过多依靠设机构、铺摊子,谋求外延式扩张,盈利能力不强。一些公司经营效益过多地依靠投资,承保业务盈利少,少数公司承保利润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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