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保险机构股权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开展中资保险机构股权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各中资保险机构在6月30日前将有关内容材料报送至保监会发改部,调查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通知称,此次调查的目的是为全面梳理当前保险机构的股权状况、股权变更和股东情况,促进保险机构完善内部股权管理、提高股东合规意识,有针对性地研究修改相关监管规则,优化和加强保险机构股权监管。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中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中资保险公司、中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此前,为规避监管,少数保险机构股东利用股权代持、关联持股等方式实现了对保险机构的控股,估计有些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连保监会都不一定掌握。
本次调查内容包括股权状况、股权变更情况、股东情况。股权状况包括股权基本情况、股权逐级披露情况、发起人基本情况、股权代持情况、员工持股情况;股权变更情况包括历次增资扩股情况,历次股权转让情况,股权质押、解质押情况,股权冻结、拍卖情况,表决权委托情况;股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情况、相关声明情况。
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及股东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各保险机构法定代表人为本次报送工作的责任人,并签章。各公司如有需要另行补充说明的情况,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报告,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保监会也是表示,如果有保险公司在此次抽查的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的行为,那么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责任,所以也是提醒各家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