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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保险创新发展深圳推出不少新险种

2015-09-1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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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还将积极争取在前海开展再保险监管改革创新试点,促进国内外再保险业务、机构、人才、技术逐步汇集前海,使前海成为全球重要的保险风险集散中心。深圳还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拟出台不少新的保险险种。
《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公布,《意见》提出,要抓住前海蛇口自贸区先行先试契机,加快深圳保险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高效引擎。到2020年,实现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8500元/人,基本建成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构建创新引领作用突出、开放合作层次领先、辐射带动能力显著的国际化保险创新中心。

《意见》要求推进自贸区保险创新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前海蛇口自贸区建设,创新发展航运保险、物流保险、融资租赁保险、邮轮游艇保险、海上工程保险、大型海洋装备保险等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发展海外投资保险、海外租赁保险业务,为深圳企业海外投资、产品技术输出、承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工程建设提供综合保险服务。发挥自贸区深港融合功能,积极推动深港两地保险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互联互通,争取降低香港保险业在前海蛇口自贸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支持深圳保险业通过香港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比如,引导保险机构把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领域,推进出租屋责任保险,全面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电梯综合责任保险,研究探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等。

备受关注的巨灾险也被提及。《意见》提出,深圳要完善由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巨灾基金和商业性个人巨灾保险共同组成的巨灾保险体系。支持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开展巨灾风险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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