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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解禁潮 险企需要反思

2012-06-240次浏览
小新客服
海通证券增发限售股的解禁,让保险机构选择困难。这个答案不仅投资者、市场关注,投保者也在盯着保险公司的一举一动。

海通证券增发限售股的解禁,引发了轩然大波,深陷其中的保险机构更是成为媒体、市场乃至监管层注意的对象。

面对海通证券的疯狂下跌,保险机构该做何种选择呢?这个答案不仅投资者、市场关注,投保者也在盯着保险公司的一举一动。

先把这个问题放一放,还是先回过头来看看保险机构是如何陷入海通证券增发解禁潮的。

从各方披露的情况看,直接或间接持有海通证券增发股的保险机构大概有七家,占其增发总盘子的40%。

此前,海通证券公布的增发信息显示,太平洋、华泰和泰康三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别认购持有8000万股、1.3亿股、8000万股,成本价格为35.88元/股,太平洋的解禁时间为12月21日,后两家为11月21日。在海通证券2008年年中推出分红配股方案后,三家公司持股数增至5.8亿股,成本价降至17.9元/股。

据测算,保险机构持有海通证券股份在11月21日解禁了4.2亿股,目前已经抛售的数量约为2亿股,占比47%,接近半数险资已经脱手海通证券,但其合计损失超过了18亿元。就在12月21日,太平洋的1.6亿股也将获得解禁。

在这些保险机构中,有三家中小保险公司通过华泰资产管理公司的产品,参与了海通的增发。而在泰康资产管理公司认购的8000万股中,也有另一家中小保险公司通过传统保险产品账户认购了14万股。

保险资金抱团海通证券“取暖”的想法昭然若揭。然而,让它们没想到的是,抱着的不是“暖手”,而是荆棘。现在摆在它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抛抑或不抛。

抛的理由很充分,就是要保证保险机构具备足够的偿付力。这些都是中小保险公司。

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如果保险公司发生重大投资损失对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的,应当自该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报告。

据悉,一家中小保险机构因投资海通证券及大规模发售投资型保险产品等问题,已陷入偿付能力不足的窘境,同时该公司已被监管层纳入了特别监测范围。

像这样的公司,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等待海通证券出现反弹,然后在市场上进行抛售,以实现减少实际亏损达标偿付能力的需要。这样的保险机构是坚定的抛售者。

保险机构不抛售海通证券的原因也并不牵强。以自有资金参与海通证券增发的保险机构很坦然,它们认为海通值得长期投资,对暂时的亏损并不在意。

当然了,参加定向增发的保险机构也并不都是由完全的自有资金参与,部分公司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认购,因此公司自身的亏损幅度有限。但是,一旦卖出股票,就意味着浮亏已经变为实亏。所以,这类没有偿付能力之忧的保险机构选择坚持,以不变应万变。

然而,无论是抛与不抛海通证券的增发解禁股,保险机构都要认真的进行反思:未来的投资之路该怎么走,投资组合该怎样进行设定,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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