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在总体上仍然不能适应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国保险业在人力资源方面却仍然面临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人才数量相对不足,二是人员素质总体偏低,三是人员结构亟待优化,四是人才流动亟待规范。保险行业在人才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首先,要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全体公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教育培训是造就各级各类人才的基本途径,保险人才的成长更加需要依靠保险教育。从广义上说,面向全体公民普及保险知识,也是保险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从近期来说,随着保险知识的不断普及和全民风险意识的提高,必将为保险业的深入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也必将为保险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从长远来看,向中小学生传授基本保险知识,有助于培养他们对于保险工作的兴趣,激发他们投身保险事业的热情,从而为保险业持续发展储备一批又一批“后备军”。
第二,要改进学校教育和学历教育,注重培养操作能力和实战经验。应当转变办学观念,改革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对现行保险教材进行修订和补充,适当加大应用性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力度。对于有条件的大学,可以同有关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把实习锻炼列入保险专业学生的教学内容,增加在校学生的实习机会,使学校教育和学历教育更贴近保险实践,努力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要学习借鉴国际经验,促进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健康发展。今后应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教育培训规划和工作指导,促进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互补充和相互结合,为不断提升保险从业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整体素质提供制度保障。可以预见,如果各家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能够在内部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把员工的福利计划和职业生涯同企业的发展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可以强化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也可以比较有效地避免和减少整个行业的“跳槽”和“挖脚”现象。
第四,要充分发挥保险社团的作用,建立和规范保险专业资格认证体系。
第五,要调动和利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险教育培训体系。
面对快速发展的保险市场和近200万人的保险从业人员,保险教育培训的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为了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更加有效地储备后续人力资源、开发新增人力资源和培养现有人力资源,必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险教育培训体系。
第六,要加强综合规划和协调沟通,切实发挥监管机构、大专院校、保险社团和保险公司在教育培训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一是建议保险监管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为引导保险教育和职业培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要鼓励有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开设保险课程,充分依靠学校教育普及保险知识和培育保险专业人才。三是要进一步明确保险学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四是保险集团以及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比较多的保险公司,应当重视和加强公司员工特别是业务骨干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