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保险业主动置身国家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行业特色的改革开放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保险市场由一家公司经营,大部分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是保险。到今天,保险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逐步成为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成为支持投资、扩大消费和保障出口的重要因素,成为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力量,成为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保险业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努力转变发展方式,在又好又快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初步建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保险市场体系。一批保险公司茁壮成长,竞争力逐步增强。在A股上市的三家保险公司占国内A股市值的比例接近7%。三是服务领域拓展快。十六大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大量涌现,一大批保险产品从无到有,保险功能从主要集中在经济补偿功能,向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拓展。
保险业发展好主要也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风险得到有效防范。2002年以前,保险业整体净资产为负数,主要的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历史包袱沉重,保险公司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经过几年来的发展,保险业净资产已经达到2486亿元,历史遗留的利差损包袱基本得到控制,保险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正在走上一条良性发展的轨道。几年来,我们化解了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车贷险等新的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通过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建立了市场化的风险自救机制。目前,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已经超过130亿元。二是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十六大以来,我们从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减少对保险产品定价和产品服务创新的限制、促进保险市场竞争等多个方面入手,不断推进保险业市场化进程,保险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发挥。同时,我们坚持以开放促发展,外资的进入不仅没有对保险市场安全造成大的冲击,而且带来了新的理念和技术,促进了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发展模式逐步转变。全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转变发展方式。特别是通过制度建设,为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保障。过去保险业发展主要依靠增量要素投入,行业发展的制度约束不健全,也容易积累风险;随着保险业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经营和政府监管的规则更加明确,全行业依靠制度、依靠管理和依靠人才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伴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监管也在不断进步完善。保险监管逐步从人民银行的一个处发展成为一个正部级单位,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工作的重视,说明了加强监管对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在完善现代保险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和有成效的探索。一是坚持科学监管。在吸收借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核心监管原则基础上,推动偿付能力监管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引入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构筑了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五道防线。二是坚持有效监管。在权衡监管成本和监管效益基础上,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强股东约束和市场约束。同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重点提高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促进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有效结合,提升监管的效率。三是坚持依法监管。大力加强保险监管的法制建设,基本建立了覆盖保险经营和监管主要领域的监管制度体系,为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狠抓保险监管的执行力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四是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完善精算制度、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为行业发展搭建起高速公路。加强保险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保险教育和保险知识普及,不断优化保险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