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守护天使——少儿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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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万元 |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不包含利息)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1576元 |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不包含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