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保险规划需全面

2012-02-170次浏览
小新客服
本文用实例向读者解读,购买保险,身故残疾保险金固然重要,医疗和住院津贴更加实际。

吴先生是一位经营建筑材料生意的私企老板,两年前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投保了某保险公司保额30万元的寿险产品,不仅有30万元的身故保障,而且在60岁后还可以按年度领年金,作为养老金。有了30万元的寿险保障,吴先生对后来有意给他安排保险规划的保险营销员都拒之门外,在他眼里,30万元的额度已经足够了。

但不幸的事发生了,不久前,吴先生在一次外出洽谈生意的途中,意外遭遇车祸,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由于腰椎严重受损,致使下半身瘫痪。当吴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他当初投保的30万元寿险,只保身故,不保残疾,因此,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吴先生懊恼不已。保险为何在关键时候却“失灵”了呢?是吴先生“买错了保险”吗?显然不是。只是吴先生在进行保险规划时,忽略了“全面保障”的概念,致使自己的保险计划存在“漏洞”:30万元的寿险只防范了身故保障,却对意外残疾、医疗以及重大疾病等人身风险“无能为力”。保险专家提醒,在选择保险时,买什么”比“买多少”更重要,因此,必须确立“全面保障,稳健理财”的概念。保险就是要保障人身最基本的三大类风险:身故、意外伤害和疾病。对应的保险分别是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这三者共同构成了“全面保障,稳健理财”的“金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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