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共六大部分21项任务,既充分贯彻了国发[2014]29号文件有关精神,又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发展实际,体现出“三新”“三实”的特点。
三新:一是“理念新”,文件认真贯彻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做好特色文章、实现差异竞争、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以及大力推进文化产业等工作要求,着重突出了20项“山东特色”保险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快发展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需要的特色保险业务”,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和经济转型升级。二是“方法新”,文件明确列示26项重点工作均将保监局作为参与部门,其中两项工作由保监局牵头开展,是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保险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三是“内容新”,文件突出保险对山东“两区一圈一带”“海上粮仓”及金融区建设等全省重大战略部署的服务和支持,并明确鼓励在“运用保险机制促进公共服务”“养老保险服务”“三农保险”等10个方面16项领域,积极开展创新和探索试点。文件还提出,“积极开展县域保险创新试点,创建现代保险服务业示范区”。“三实”:一是“机制实”,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将保险纳入社会保障、综合治理、防灾救灾、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体系,加强对保险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现代保险服务业工作联动机制”“把现代保险知识纳入各级行政学院的常规学习培训内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保险知识培训,提高运用保险优化社会治理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政策实”,文件中许多政策务实可行,操作性强。如明确“小麦、玉米、棉花等作物的保险覆盖率达到种植面积的90%以上”“将个人保险代理人所缴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等。三是“做法实”,将重点工作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并要求各地制定落实方案;同时拟在17个方面通过地方立法或建立全省性制度,推进保险工作。如“出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政策,在重金属、化工等重污染高风险行业试行强制保险”“推动通过地方立法,建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险种的强制实施制度”等。
山东省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制定出台《意见》,一方面,是山东省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省政府对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运用保险机制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视;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提高各界对保险工作的认识,提升保险行业地位,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释放发展潜力,为保险业带来重要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