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在香港上市的境内保险公司有中国人寿、中国财险和中国平安。这4家公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集团整体上市的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另一类是主营子公司上市的中国人寿和中国财险。
中国人寿自2004年上市后,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的股利政策分别是0.05元、0.14元、0.42元、0.23元、0.7元、0.4元,分配占每股收益比相应为25%、26%、42%、34%、60%、37%。中国平安2007年3月在A股上市以来,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股利政策分别是每股现金分红0.7元、0.2元、0.45元和0.55元,占每股收益比为33.17%、222%、23.8%和23.9%。中国太保自2007年上市以来,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股利政策分别是每股0.3元、0.3元、0.3元和0.35元,占每股收益比为31.5%和35%。
股利政策是以公司发展为目标,在平衡企业相关者利益的基础上,对于提取各种公积金后的净利润,在发放给股东和留给公司作为再投资二者之间进行抉择的方针政策,其主要包括股利支付率的高低选择,股利支付具体形式的选择,股利支付率增长率政策,股利发放策略和股利发放程序等,其中股利支付率的高低是股利政策的核心内容。保险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不仅体现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面临的投资机会,而且对其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和波动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由以上这些历史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保险公司的股利政策有以下几个特点:形式单一,只表现为现金分红;每股分红占盈利比例稳定但偏低,绝大年份低于38%(其中中国平安2008年由于投资富通减值,故次年度数值不具代表性);红利为主,随着业绩的逐步增长,股利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当前保险资金的主要盈利模式依旧是依靠资本市场的收益,而保险业投资收益的平滑因素,使保险公司的业绩难以大起大落。对大股东和管理层而言,股利分配的形式和占盈利的比例应当考虑即期回报和长远利益间寻找动态的平衡。对监管机构而言,上市保险公司的股利分配应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维护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入手,来规范上市保险公司的股利分配,从而实现保险公司和股票市场的良性互动。因此,对我国上市保险公司的股利政策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股利分配应采取稳定增长的绝对额和灵活的占盈利比的策略,从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改变保险股低估值的现状。整个保险市场以位居世界前列的速度快速增长,而保险股估值却处于资本市场的低端,这本身有其内在的原因。股利政策是上市保险公司重要的资本管理工具。对保险公司的资本结构而言,股利分配后的留存收益是保险公司补充资本的重要渠道。就交易成本而言,从长期来看,如果留存收益能够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那这种内源式资本供给机制就是保险公司资本供给方式的最佳制度安排。在保险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为满足偿付能力的要求,保险公司首要选择的是降低股利支付率,通过留存收益增加保险公司资本。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是公司完全处于主动方式,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和弹性。另一方面,这种方式最大的缺点是可能引起保险公司自身股价的降低。在投资者看来,通过留存收益投资而来的资本利得的不确定性要高于股利支付的不确定性。当保险公司提高股利支付率时,就会降低投资者风险,保险公司股票价格会上升;如果降低其股利支付率或延迟支付股利,则会增加投资者风险,从而导致股票价格下降。因此,保险公司的股利政策是重要的资本管理工具,影响着公司的市场价值,对于保险公司内源式资本供给机制的运用有着强烈的影响。
二、股利政策宜采取多元化的策略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自我国保险公司上市后,现金股利成为唯一的方式,而据我国学者的研究表明,与纯股票股利和混合股利相比,现金股利受市场接受的程度底。与成熟证券市场不同的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现金股利没有较强的信号传递效应。因此,我国的多数上市公司选择送股和转股等股利政策,而较少的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利且派发现金股利金额很小,毫无疑问,上市的保险公司属于后者。在证券市场中,股利分配中哪种方式能更好地促使投资者实现利益最大化,投资人就更偏好于这种方式。转股、送股和配股可以成为上市保险公司的新选择。股票的数量增加了,同时由于除权降低了股票的价格,就降低了购买这种股票的门槛,在局部可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提高股票的价格。
三、监管机构要适当关注上市后保险公司股利政策变化及其深层次原因。国际经验表明,适当的股利分配有利于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有效降低代理成本。首先,股利支付减少了管理层对自由现金流量的支配权,使其失去可用于谋取自身利益的资金来源,优化了资金配置;其次,大额的现金股利发放,使得公司内部资本由留存收益供给的可能性减小,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寻求外部负债或权益融资。通过发行优先股或次级债等方式融资意味着公司将接受更多的严格监督和检查,使股利支付成为一种间接约束保险公司管理层的监督机制。同时,保险监管当局应该密切关注由母公司控股的上市保险公司的股利分配水平和资本充足率,防止母公司通过股利分配从控股的上市公司过度获取利益,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