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2年后险企不得拒赔
改动前因:此前,一些代理人诱使身体状况欠佳的消费者,在投保重疾险时写“没病,健康”,一旦投保人出险,保险公司“追查”发现事实,投保人将遭到拒赔。即使是已经投保了多年的保单,也无法生效获得理赔金。
新《保险法》中则加入了不可抗辩条款,新的寿险合同中也将明确列出这项条款。不可抗辩条款是借鉴国际惯例而新增的条款,实际上是非常有利于消费者的一个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投保满2年,之后即使投保人被保险公司查出投保前有疾患,没有如实告知,保单仍将继续生效,保险公司该理赔的还是要理赔。
此前由于不可抗辩条款没有写入保险法,也就造成了“先收保费,出了事再翻案严格审查”的“理赔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