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的起源:
分红保险是近年来我国市场上兴起的非传统寿险产品,但在国际市场上却历史悠久。从寿险公司发展历史看,分红保险(PARTICIPATING)最初源于1776年英国,比非分红保险(NONPARTICIPATING)有着更悠久的历史;早期相互寿险公司销售分红保单,股份制寿险公司销售非分红保单;国内寿险市场于一年前推出的都是保费保额相对固定的传统分红产品。在国外,分红保险已被发达国家运用了200多年,是用来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的主力险种。分红类寿险是东南亚地区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寿险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其功能的不断丰富和深化,即由单纯保障型发展到保障储蓄型再发展到保障投资型,分红保险就是保障投资型的主要品种。1776年英国公正生命保险社第一次将盈利的10%返还给投保人,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早的寿险分红。
分红险的红利来源:
分红保险是一种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保险公司可分配盈余,与保险公司共同分享经营成果的保险。保户在按期交纳保费以后不仅可以享受到一般的保险功能,还可以定期获得保险公司对资金运作后所得利润的分红。
分红保险红利主要来源于三方面: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三差中死差、费差的占比非常小,一个历史悠久、经营完善、精算水平较高的保险公司不会在核保、费用方面产生较大的误差,因此一般分红保单的红利大部分来源于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盗的多少取决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能力的强弱费差是指附加费用率与实际营业费用率之差。一般来说,分红保险前期投入大,费差有差损无差益。在三差分红的保险公司中,2003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在2004年分红时,就有保险公司宣布无红利分配。而两差分红保险是按照设计费用摊入成本,即便有费差损也全部由保险公司自己承担,前期投入费用再大对红利分配也不影响,保证投保人在第一年就有红利分配。
死差是指预定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之差。死差与一家公司的核保核赔技术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密切相关。正常情况下依据经验生命表作为寿险经营基础,可获得稳定死差益。
利差是指实际投资回报率与预定利率之差。利差益与一家公司的投资能力密切相关。
与公司盈余有关的还有退保或失效保险单的准备金与退保金之差,以及其他差,如因责任准备金提存方式的变更所产生的损益、杂项收入与杂项支出之差等。
分红险的种类:
分红险的分红方式主要有现金分红和保额分红两种。现金分红又称美式分红,是指保险公司将红利以现金形式返还客户,具体包括现金领取、抵缴保费、累积生息、购买保险等多种方式。保额分红又称作英式分红,每年的分红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以趸缴保险费的形式为客户购买或缴清保险费,用以增加保险金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因通货膨胀可能导致的“保障贬值”。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主要是现金分红产品,太平人寿、新华人寿等少数几家公司有保额分红产品。
(可见,决定分红水平的是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和经营盈余,与采取现金价值分红还是保额分红没有太大关系,理财好,分红才会多,与经营有关)
70%分配给客户:
根据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至少应将当年度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保险公司最多只能留存30%。
在具体的分配过程中,由于不同分红保单在不同年份对利差益、死差益、费差益的贡献会有不同,保险公司将根据贡献原则决定分配金额。
同时,保险公司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向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资产负债表、分红保险年度报告及红利分配、利润表、收益分配与费用分摊表。还会向每位客户寄送分红业绩报告,说明该类分红保险的投资收益状况、当年度盈余和可分配盈余、该客户应得红利金额及其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
红利的分配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红利派发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现金红利--客户将所得红利直接以现金方式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3)抵交保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
4)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