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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车客劫走车辆,车主索赔保险遭拒

2011-05-11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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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7月31日23时许,庞先生驾驶着捷达车行驶至海淀区四季青桥北侧时,两名男子以搭车为名上了庞先生的捷达车。两名男子持刀扎伤庞先生,劫取了捷达车及现金、手机等物品。经鉴定,被抢捷达车价值66280元。案发后,庞先生想到自己曾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上了车辆...

庞先生驾驶捷达车行驶途中,被车上两名搭车的男子劫持,并掠走财物和车辆。案发后,保险公司以“变更投保车辆的使用用途”为由,拒绝理赔。为此,庞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庞先生是否改变捷达车使用用途成案件争议焦点。

  2006年7月31日23时许,庞先生驾驶着捷达车行驶至海淀区四季青桥北侧时,两名男子以搭车为名上了庞先生的捷达车。两名男子持刀扎伤庞先生,劫取了捷达车及现金、手机等物品。经鉴定,被抢捷达车价值66280元。案发后,庞先生想到自己曾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上了车辆盗抢险,所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法庭上,庞先生一再强调自己不是“黑车”司机,是自己在路边小便时犯罪嫌疑人趁机上了自己的车。但保险公司称,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两男子是以租车为名搭乘庞先生的捷达车,庞先生被抢劫时正在进行非法的营业性运输活动。东城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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