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针对电销业务中当前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扰民、保单配送不及时、电销坐席人员话术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通知》规定,财产保险公司进行电话销售,要建立电话屏蔽制度。对于客户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电销坐席人员应及时结束通话,并使用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保险公司一年内不得对相同客户再次呼出。同时,保险公司应依法合规获取客户资料;对于本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个人信息,保险公司要严守客户信息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据了解,进一步规定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产品的相关管理规定也正在拟定之中,不久即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