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市民长假买车需谨慎

2012-04-244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不少市民选择在长假期间购买汽车,商家使出浑身解数尽量多卖车,但是一系列的问题随之而来。新车有临时牌就可上路,但是这期间出现的意外,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付。

7天的长假对于车市来说,已经日益成为真正的""黄金周"",不少市民都选择在长假期间购买汽车,而商家也是使出混身解数玩命推销,既然车卖出去了,问题也就跟着来了。 

目前实施的《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牌证。也就是说,新车只要是领取了临时牌证是可以上路行驶的,但是在此期间出现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或丢失等情况,即使你已经为爱车上了全险,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予相应赔付的。 

长假期间,交管部门大多数都放假,要想上牌子一般都要等到长假结束以后,而又有几个人能眼看着自己新买的车放在那里不动呢?一旦开车上路不管你有多小心,都面临着交通事故等风险,而一旦出了问题保险公司又不赔,你说这该有多糟心。其实问题很好解决,保险公司不妨推出一个小险种,专门投保新车上牌照期间发生的事故,这样以来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不知为什么,保险公司长期以来都没有关注这一问题,也许保险公司更加关注怎样多盈利的问题吧。 

这不,随着7月1日大限的临近,强制三者险的相关准备工作也在保险业内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与此同时,传出的消息是车主为此必须付出1800元的""天价""强制保险费!而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付额只不过是5.2万元。现在大家普遍上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不超过1000元,一般车辆一年在保险方面的支出大约为3000多元,而强制三者险一下子就占了一半,怎不让人咂舌!如果说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只收几百元的保费尚能盈利的话,那么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强制第三者责任险为什么要受如此之高的保费呢?难怪有人戏称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简直就是在""打劫""!

本来,实行强制三者险对交通事故双方都有好处,随着责任范围增加保险费用同时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是正常的,也是广大车主能够接受的,但增幅如此巨大是车主们决不会想到的。试想,如果不是国家法律强制,谁会买这么不合理的保险?强制险保费又怎能仅仅由保险公司核算、保监会审批了事?难道就不应该公布具体核算方法和结果吗?难道就不该举办个听证会来讨论一下吗? 

联想到前一段时间关于出租车涨价、水电煤气涨价、公园门票涨价等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决定这些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时候,人民群众的声音并没有被重视,在市场经济当中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做好裁判员,在各种利益集团与群众利益之间做好协调工作,才能真正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