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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发文调整未成年人身故保额

2012-02-234次浏览
小新客服
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了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

4月起少儿投保将有新规定:2010年11月,保监会下发的95号文件《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那么,面对新规,家长该如何重新调整对少儿的保险配置呢?

少儿保险不得超10万元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4月1日起,各家承保公司必须向投保人说明有关政策规定,并询问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参保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不得继续承保;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差额部分的计算过程。

目前各保险公司大多普遍采用“承保不受限而理赔受限”的业务,例如,重疾险一般都带有同等保额的身故责任。为满足一些家长给未成年子女上高额重疾险的需求,此前各地的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变通方法在保单上特别做批注:假如投保人为自己未成年子女投保50万保额,发生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赔付50万保额;发生身故(未满成年时),保险公司赔付10万保额,另退还40万保额所对应的保险费;而被保险人成年后发生身故责任,则按照50万保额赔偿。但依照即将于4月1日执行的95号文件要求,保险公司今后将不得承保未成年人10万元以上的身故保单,“承保不受限而理赔受限”的做法将被叫停。也就是说,从4月1日起,家长为孩子投保人寿保险的额度将大幅受限,待孩子18岁后投保时,保费才会相应提高。

意外、医疗可按需投保

笔者了解到,受到此次文件约束的险种主要是寿险、意外险、重疾险等涉及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的险种,而少儿保险中的医疗险、教育金保险等不受影响。因此,尽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受限,但父母仍可以从市面上品种丰富的少儿险产品中,为孩子构建完善的生命、医疗、教育、理财等全面的风险保障。

1、少儿意外伤害险必不可少。这一类的保险一般是消费型的,一年仅需要几百元,主要针对18岁以下少儿,在遭受意外时所产生的高额的医疗花费等经济损失,以及意外致残、致死的人身保障。

2、巧选少儿医疗险可分担医疗费。利用保险分担孩子的医疗费支出成为投保儿童保险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在考虑购买险种时,建议买点附加住院医疗险。这样,小孩万一生病住院,一些医疗费用还可以报销,并获得每天50元至100元不等的住院补贴,还是很划算的。

3、教育金保险可为孩子学费分忧。笔者通过对多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教育保险予以调查后发现,适宜家长为孩子投保的教育金保险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纯粹的教育金保险,主要提供初中、高中和大学期间的教育费用;第二种是针对某个阶段的教育金保险,通常是针对初中、高中或者大学的某个阶段,主要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第三种是不仅能提供初中、高中及大学的教育费用,还可以提供以后的生存保险。据专家介绍,一般来说新生儿在30天至60天就可以投保教育金保险了,保障期限大多集中在30周岁左右,有些教育金保险可以保障至终身,家长可以按需选择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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