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杨女士,南京人,2000年来泉经商。2002年底到2003年初,她先后在两家大型保险公司共计投保了4份分红险,总保费接近43万元,均采用趸缴方式(一次性缴清所有保费)。“以前在国企已经缴纳了一些基本保障,所以我买的商业保险都是分红险。”杨女士这样解释自己的投保初衷。
然而这些分红险并未给杨女士带来她所期待的效果。其中两份保险的年分红分别仅有772元和460元,后者的年收益率连0.5%都不到。
主人公之惑
1.分红为何比宣传底线还少?杨女士出示的“利益演示表”上这样标明:年初保费97250元,第一个保单年度的“假定低等红利”为919元,“假定高等红利”为2144元。没想到,第一年的分红仅有“假定低等分红”的一半。
2.年金为何要晚一年领取?按条款规定,“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55周岁和60周岁两种”。杨女士生于1952年12月6日,保险生效期为2002年12月5日,当时仅差一天就满50岁。事后杨女士咨询究竟何时可以领取年金,保险公司的答复是2008年12月6日起。而那时杨女士已经年满56岁了。
3.退保手续费为何这么高?对保险一窍不通的杨女士,当初并没有对保险合同审核仔细。直到打算退保时,杨女士才发现,保险合同后来增加的一页中提到解除保险合同手续费扣除比例:第一年和第二年都是所缴保险费的45%。
专家解惑
1.关于分红
分红保险的保险利益主要有保险保障和盈余分配(包括红利)两部分。红利的分配来自“利差”与“死差”两个方面:前者指实际投资回报率与预定投资回报率之间的差异,后者指实际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之间的差异。“利差”与“死差”之和对保险公司而言有可能为负,对投保人来说,分红最低为零。对于不同的保险公司来说,怎样分配盈余是各不相同的。一个普遍的做法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七三开,即10元钱盈余投保人拿7元,保险公司拿3元。由于红利来源的不确定因素,宣传单页中的红利演示则不能作为未来实际受益率的预期,只可以作参考。投保人应该清楚地知道:“保险公司不能保证红利金额”。
2.关于年金
在年金领取上,应注意的是,投保人的生日与保单生效日的先后关系。举个例子,假设李先生的生日是5月1日,按照保单规定50周岁开始可以领取年金,其保单生效日为5月9日。那么,他在2010年5月9日就可以领取第一笔年金。但是,如果李先生的保单生效日为4月9日,他第一次领取年金的日期就是2011年5月1日。后面这种情况与杨女士碰到的情况就是一样的。案例中,也不能说杨女士这样就很不划算。在李先生的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李先生保单生效日为5月9日,他虽然可早一年领到年金,但他开始缴纳保费的年龄相应也大一岁(一般年龄越大费率越高),反之,李先生的保单生效为4月9日,他开始缴纳保费的年龄相应也小一岁。当然,真正的划算,还要在于寿命是否足够长,领年金次数才更多。
3.关于退保费用
一般来说,交足两年保费之后的退保,和没有交足两年保费退保的计算方式是不一样的。简言之,大致可把保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纯保费,一部分为附加保费。纯保费是针对保险利益的,附加保费则包括新合同费、合同维持费用、收费的费用等几部分。在投保3-5年内退保,都可能出现“退保金”小于投保人所交保费的情况,具体不同险种的情况略有差异。尤其第一二年,在保费中将费用(保险公司的成本)扣除后,甚至可能出现负数。
一般情况,交足两年保费之后,退保就会按照保险公司预先给定的该险种的现金价值表来进行。保障功能越强的险种,退保扣除的费用越高,有些险种的费用扣除率高达保费的80%(如一些健康保险与重大疾病险)。